40 保險業務員與其所屬保險公司所簽訂之保險招攬勞務契約,是否為勞動基準法第 2 條第 6 款所稱勞動契 約,下列何者非屬司法院釋字第 740 號解釋文所指判斷內容?
(A)應視保險業務員得否自由決定勞務給付之方式,包含工作時間
(B)應視保險業務員是否自行負擔業務風險,例如所招攬之保險收受之保險費為基礎計算其報酬
(C)應視保險業務員是否納入保險公司之生產組織體系
(D)不得逕以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以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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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8), B(212), C(557), D(232), E(0) #3664078
統計: A(168), B(212), C(557), D(232), E(0) #3664078
詳解 (共 6 筆)
#7017784
保險業務員與其所屬保險公司所簽訂之保險招攬勞務契約,是否為勞動基準法第 2 條第 6 款所稱勞動契 約,下列何者非屬司法院釋字第 740 號解釋文所指判斷內容?
(A) 應視保險業務員得否自由決定勞務給付之方式,包含工作時間✔️
解釋文明確提到:「得否自由決定勞務給付之方式(包含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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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應視保險業務員是否自行負擔業務風險,例如所招攬之保險收受之保險費為基礎計算其報酬✔️
解釋文明確提到:「並自行負擔業務風險(例如按所招攬之保險收受之保險費為基礎計算其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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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應視保險業務員是否納入保險公司之生產組織體系❌
此為學理上或法院實務判斷從屬性的常見參考因素之一(例如:組織從屬性),但釋字第 740 號解釋文的解釋文部分並未直接以此為判斷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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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 740 號 民國 105年10月21日 解釋文 保險業務員與其所屬保險公司所簽訂之保險招攬勞務契約,是否為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六款所稱勞動契約,應視勞務債務人(保險業務員)得否自由決定勞務給付之方式(包含工作時間)(A),並自行負擔業務風險(例如按所招攬之保險收受之保險費為基礎計算其報酬)(B)以為斷,不得逕以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為認定依據(D)。 |
(D) 不得逕以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以為斷✔️
解釋文明確提到:「不得逕以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為認定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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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5330
(A)應視保險業務員得否自由決定勞務給付之方式,包含工作時間
(B)應視保險業務員是否自行負擔業務風險,例如所招攬之保險收受之保險費為基礎計算其報酬
(C)應視保險業務員是否納入保險公司之生產組織體系 (沒有這個)
(D)不得逕以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以為斷
J740
保險業務員與其所屬保險公司所簽訂之保險招攬勞務契約,是否為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六款所稱勞動契約,應視勞務債務人(保險業務員)得否自由決定勞務給付之方式(包含工作時間)(A),並自行負擔業務風險(例如按所招攬之保險收受之保險費為基礎計算其報酬)以為斷(B),不得逕以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為認定依據(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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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1568
釋字第740號
保險業務員與其所屬保險公司所簽訂之保險招攬勞務契約,是否為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六款所稱勞動契約,應視勞務債務人(保險業務員)得否自由決定勞務給付之方式(包含工作時間),並自行負擔業務風險(例如按所招攬之保險收受之保險費為基礎計算其報酬)以為斷,不得逕以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為認定依據。
保險業務員與其所屬保險公司所簽訂之保險招攬勞務契約,是否為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六款所稱勞動契約,應視勞務債務人(保險業務員)得否自由決定勞務給付之方式(包含工作時間),並自行負擔業務風險(例如按所招攬之保險收受之保險費為基礎計算其報酬)以為斷,不得逕以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為認定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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