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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6年 - 106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地政:A.民法概要#62689 | 科目:台糖◆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地政:A.民法概要#62689

年份:106年

科目:台糖◆民法概要

40.租賃期限屆滿後,承租人仍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者,其契約效力如何?
(A)無效
(B)繼續再延長 5 年
(C)由法院決定
(D)視為不定期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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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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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1條 租賃期限屆滿後,承租人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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