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有關建築物之消防安全管理,下列何者錯誤?
(A)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
(B)地面樓層達11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建築物,其管理權 有分屬時,各管理權人應協議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並報請消防機關核備
(C)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 核備,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
(D)防火管理人遴用後應報請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備查;異動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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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33), C(169), D(19), E(0) #321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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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1722
(C) 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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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2435
(C) 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 核備,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
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訂定消防防護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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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6024
此題的各題答案出的不太完整,法規題目應該要遵從法規內容,有不同的部分會有不一樣的解釋。


依消防法第13條第一項
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訂定消防防護計畫。(A)
解釋:該條文為112年修正條文,已是上一次的修正條文,僅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不一定要供公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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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消防法第13條第三項
下列建築物之管理權有分屬情形者,各管理權人應協議遴用共同防火管理人,責其訂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後,由各管理權人共同報請建築物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B),並依該計畫執行建築物共有部分防火管理及整體避難訓練等有關共同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
一、非屬集合住宅之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建築物。
二、地下建築物。
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建築物。
解釋:共同消防防護計畫的制定是由共同防火管理人,管理權人的責任是報請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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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消防法第13條第四項
第一項及前項消防防護計畫,均應由管理權人報請建築物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C),並依各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
解釋:如同(A)(B)的解釋,錯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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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消防法第13條第十項
管理權人應於防火管理人或共同防火管理人遴用之次日起十五日內,報請建築物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異動時,亦同(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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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397063
未解鎖
第 13 條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應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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