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關於異國婚姻家庭,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異國婚姻家庭是指配偶來自東南亞、日韓、歐美及港澳等地區的新住民,不含大陸地 區的新住民
(B) 異國婚姻家庭的子女,具備雙重文化的優勢,其外籍配偶亦稱為新住民
(C) 目前外籍配偶取得居留證者,可免工作許可證即可在臺灣合法工作
(D) 異國婚姻家庭的組成,其原因可能包括:婚姻仲介、跨國工作、朋友介紹、親友介 紹、出國留學…等多元方式,並不限單一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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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2), B(10), C(36), D(14), E(0) #2696230

詳解 (共 1 筆)

#5194906
(A) 異國婚姻家庭是指配偶來自東南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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