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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6年 - 106 臺灣銀行 新進人員甄試 5職等-採購人員、一般金融人員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64448 |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 臺灣銀行 新進人員甄試 5職等-採購人員、一般金融人員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64448

年份:106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41.甲向丙購買汽車,帳單記載:「應付貨款新臺幣五十五萬六千九百六十元(NT$556,690)」,甲即簽發乙紙商業本 票予丙,記載金額為新臺幣五十五萬九千六百六十元,號碼則寫為 NT$556,960。下列甲應付丙票據金額之敘述何者正確?
(A)以最低額為準,故為 NT$555,690
(B)以文字之最低額為準,故為新臺幣五十五萬六千九百六十元
(C)此應探求當事人真意為何,若無法探求當事人真意,應以票據上之文字為準,故為新臺幣五十五萬九千六百六十元
(D)應以票據所載之文字為準,即新臺幣五十五萬九千六百六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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