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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5年 - 105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_新進職員(工)甄試試題_電機工程_技術士:2.自來水法及其施行細則#98772 | 科目:北水◆自來水法(含施行細則)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_新進職員(工)甄試試題_電機工程_技術士:2.自來水法及其施行細則#98772

年份:105年

科目:北水◆自來水法(含施行細則)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

41.自來水事業如因自來水工程上之必要,依自來水法之規定,得在公、私有土地下埋設水管或其他設備, 如因此造成損害,自來水事業應如何辦理?
(A)置之不理,且基於公共工程之考量,應儘速完成施工
(B)儘速回復土地原狀即可
(C)立即停工
(D)按損害之程度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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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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