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公文「函」的結構,通常分為「主旨」、「說明」、「辦法」三段,關於其相關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不正確?
(A)「說明」得分項條列
(B)「主旨」不可分段完成
(C)「說明」應力求具體扼要,勿作較詳細之敘述
(D)「辦法」 可因內容改用「建議」、「請求」、「擬辦」等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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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2), C(6), D(1), E(0) #3423384

詳解 (共 1 筆)

#6763959
1. 題目解析 本題主要考察學生對於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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