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公立學校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設立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應檢具
文件,應符合下列規定:①設園計畫書包括名稱、園址、設立宗旨、預定招收人數及編
班方式,②負責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及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③建築
物位置圖、平面圖及其概況包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建築物竣工圖、消防安全設備圖
說及消防安全機關查驗合格之證明文件,以平方公尺註明樓層、各隔間面積、用途說明
及室內外總面積,④土地及建築物使用權利證明文件包括土地、建物登記謄本、及無違
建使用權利證明文件,可由政府機關之資訊系統查證者,得免予檢具,⑤設施及設備檢
核表,⑥土地及建築物使用權利證明文件為租賃契約或使用同意書者,應經公證且有效
期限自申請日起達十年以上。試問上述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①③⑤⑥
(B)①②③⑤
(C)①②③④⑤
(D)①②③④⑤⑥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鄉(鎮、市)申請設立鄉(鎮、市)立幼兒園...
未解鎖
①設園計畫書包括名稱、園址、設立宗旨、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