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某甲111年度將桃園市1間房子出租,共收取100萬元租金收入並且無法逐項舉證費用, 請問某甲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此筆租賃所得應為何?
(A)43萬
(B)57萬
(C)80萬
(D)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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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 B(520), C(46), D(122), E(0) #3121820

詳解 (共 3 筆)

#5939332
房東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記得要把全年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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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8460
房屋租賃所得合理必要損耗費用可採列舉方式,得列舉之細項包括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及其附加捐、產物保險費及向金融機構借款購屋而出租之利息支出等。房屋租賃所得若無法逐項舉證列報,可以租金收入的43%為必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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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8268
納稅義務人如果無法舉證必要損失及費用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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