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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 106 平鎮高中第二學期_高一_體育科:體育常識(選擇題1-100)#69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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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6年 - 106 平鎮高中第二學期_高一_體育科:體育常識(選擇題1-100)#69838 |
科目:
體育原理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6年 - 106 平鎮高中第二學期_高一_體育科:體育常識(選擇題1-100)#69838
年份:
106年
科目:
體育原理
43.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體溫超過攝氏40度有可能為熱傷害
(B)抽筋時要朝同方向盡量用力伸展肌肉
(C)運動時,若發生腹痛,則須馬上停止運動
(D)穿著太大的運動鞋運動時,容易使腳底與鞋內摩擦,造成水泡的發生。 解析:抽筋時應朝反方向伸展肌肉。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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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mingzhi_ye
B1 · 2019/04/07
推薦的詳解#3280803
未解鎖
抽筋需要朝「反方向」伸展,也就是拉筋伸展
(共 2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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