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依行政訴訟法之規定,能獨立以法律行為負擔義務者,係指有下列何者能力?答案顯示:
(A)當事人能力
(B)行為能力
(C)證據能力
(D)訴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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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1), B(455), C(11), D(517), E(0) #705397
統計: A(291), B(455), C(11), D(517), E(0) #705397
詳解 (共 7 筆)
#5848216
行為能力,能獨立依自己行為或意思而使其發生法律上一定效力之能力。
訴訟能力,能獨立以法律行為負義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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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8700
〈當事人能力〉
在訴訟中,可以為作為當事人(原告)、(被告)的能力,一般參考〈民法〉的〈權利能力〉。所以只要是出生,還沒死亡的人起訴,法院都會認為有當事人能力,而可提起訴訟。
1法人
只要有經主管機關同意設立登記,尚未清算終結,發生紛爭而起訴,法院會認為有當事人能力。
2非法人團體
在有有一定之組織、名稱及目的,且有一定之事務所或營業所為其活動中心,並有獨立之財產,
而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對外代表團體及為法律行為者,符合上述這些要件,仍有當事人能力。
3胎兒
只要出生後非死產,而就其可享受的利益範圍內,有當事人能力。
4中央或地方機關
也有當事人能力。
若欠缺〈當事人能力〉而起訴者,法院在
民事紛爭,可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3款裁定駁回;
刑事案件,欠缺當事人能力,法院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5款諭知不受理判決;
行政爭訟案件,欠缺當事人能力,行政法院可以依據行政訴訟法第107條第1項第3款裁定駁回。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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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3817
訴訟能力和行為能力感覺好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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