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6年 - 10601 桃園捷運_法務助理專員:政府採購法、民法及商事法(試卷B)#67407 | 科目:捷運◆政府採購法、民法及商事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01 桃園捷運_法務助理專員:政府採購法、民法及商事法(試卷B)#67407

年份:106年

科目:捷運◆政府採購法、民法及商事法

43. 2 甲入住乙所經營之旅店,將其所攜筆電寄託於旅館,由乙保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若乙在店內揭示:旅店對寄託所保管之物品有毀損、喪失,概不負責。該揭示基於契約自由原 則應認為有效。
(B)甲退房取回寄託物品後,如發現物品有毀損或喪失,應即通知乙,如怠 於通知,喪失損害賠償請求權
(C)乙就客人住宿所生之債權,雖未獲清償,亦不得留置客人 所攜帶之行李
(D)因不可抗力所致寄託物品毀損,乙仍應負損賠責任。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2861720
未解鎖
(A)若乙在店內揭示:旅店對寄託所保管之...
(共 44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