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外國人歸化我國國籍未滿 10 年者,依國籍法規定,不得擔任某些公職,下列何者不在此限?
(A)嘉義市議員
(B)僑務委員會專門委員
(C)考試委員
(D)內政部政務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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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1), B(1518), C(108), D(134), E(0) #1481909

詳解 (共 2 筆)

#1668220

國籍法  第10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不得擔任下列各款公職:

一、總統、副總統。

二、立法委員。

三、行政院院長、副院長、政務委員;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考

    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審

    計長。--(C)

四、特任、特派之人員。

五、各部政務次長--(D)

六、特命全權大使、特命全權公使。

七、蒙藏委員會副委員長、委員;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B)

八、其他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

九、陸海空軍將官。

十、民選地方公職人員--(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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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法第十條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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