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之決議,應有:
(A)四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二
分之一。
(D)三分之二 以上委員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行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 B(12), C(137), D(27), E(0) #2075923
統計: A(3), B(12), C(137), D(27), E(0) #2075923
詳解 (共 2 筆)
#3904061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6 條
申訴會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之,並為主席;主任委員未能出席時,由
副主任委員代理之;無副主任委員或副主任委員未能出席者,由主任委員
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
申訴會委員會議之決議,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同
意行之。可否同數時,由主席裁決之。
不同意見之委員得提意見書附於申訴會委員會議紀錄,以備查考。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