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依國土計畫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所應載明之事項?
(A)氣候變遷調適計畫
(B)直轄市、縣(市)之發展目標
(C)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之劃設、調整
(D)直轄市、縣(市)空間發展及成長管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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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0), B(19), C(54), D(122), E(0) #3049363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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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第8條第一項 國土計畫之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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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選項該改成直轄市、縣(市)空間發展及成長管理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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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 第10條
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內容,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計畫範圍及計畫年期。
二、全國國土計畫之指示事項。
三、直轄市、縣(市)之發展目標。
四、基本調查及發展預測。
五、直轄市、縣(市)空間發展及成長管理計畫。
六、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之劃設、調整、土地使用管制原則。
七、部門空間發展計畫。
八、氣候變遷調適計畫。
九、國土復育促進地區之建議事項。
十、應辦事項及實施機關。
十一、其他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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