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依驗光人員法第 45 條規定,若自行為未滿六歲之兒童驗光配鏡,或是發現視力不能矯正卻未將當事
人轉介至醫療機構者,應處:
(A)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並處二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業 執照
(B)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並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業 執照
(C)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並處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 業執照
(D)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並處五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 業執照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1. 題目解析 本題的核心在於依據《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