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有關新生兒搖晃症候群(Shaken Baby Syndrome)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屬於兒童虐待行為表現之一,須要通報
(B)因外力劇烈晃動所造成,是一種可逆的傷害
(C)初期會有嗜睡或煩躁不安
(D)抱起新生兒時,應該給予頭頸部適當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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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7), B(1423), C(79), D(26), E(0) #287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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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6230
嬰兒搖晃症候群是指因為施加於嬰兒或是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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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1507

嬰兒腦部發育尚未成熟,在腦殼與腦部之間,約有1公分的脊髓液空隙,如果過於劇烈搖晃寶寶的頭部,容易導致空隙中的微血管破裂,造成出血,進而引發嘔吐、癲癇、神智不清等症狀,並造成腦部造成不可逆的損害,大約有19%~38%可能不治,剩下則有一半須長期復健,另一半則能夠完全康復。臺灣兒科醫學會進一步說明,劇烈搖晃嬰兒其實是一種嚴重的身體虐待,常發生在未滿3歲兒童身上,尤其以2-4個月大的嬰兒最常見。

臨床症狀:倦怠、肌肉鬆垮、食欲不振、嘔吐、沒有笑容、嗜睡、不願與父母進行非語言交流、肢體僵硬、呼吸急促、抽筋、前囪門鼓起、頭部突然無法抬起、眼神沒辦法對焦、哭鬧、躁動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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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1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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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因外力劇烈晃動所造成,是一種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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