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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108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_環保:環保法規#7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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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108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_環保:環保法規#74303 |
科目:
環保法規常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108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_環保:環保法規#74303
年份:
108年
科目:
環保法規常識
44.原效用減失之物質,具經濟及回收再利用技術可行性,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公告或核准再使用或 再生利用者,是為:
(A)回收再利用
(B)再生利用
(C)再生產品
(D)再生資源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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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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