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使用法律條文,對某一用語加以解釋,例如憲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本憲法所稱
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稱為:
(A)行政解釋
(B)立法解釋
(C)
司法解釋
(D)學說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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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 B(1413), C(89), D(16), E(0) #143772
統計: A(24), B(1413), C(89), D(16), E(0) #143772
詳解 (共 1 筆)
#1567326
使用法律條文,對某一用語加以解釋,例如憲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本憲法所稱 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稱為立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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