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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1.政府採購法規 2.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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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 113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政風、地政 :1.政府採購法規 2.民法#12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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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3年 - 113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政風、地政 :1.政府採購法規 2.民法#123266 |
科目:
國營事業◆1.政府採購法規 2.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3年 - 113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政風、地政 :1.政府採購法規 2.民法#123266
年份:
113年
科目:
國營事業◆1.政府採購法規 2.民法
44. 甲將其印章及支票均放置於私人助理乙處,由乙簽發支票,某日乙私自簽發一張60萬元之支 票給善意之丙。請問其效力如何?
(A)乙之行為為無權代理,無效,甲不用負責
(B)支票是由乙簽發,乙應自負票據責任
(C)乙之行為為表見代理,甲要履行
(D)甲、乙應共同負連帶責任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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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阿志
2025/01/13
私人筆記#665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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