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下列關於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刑事大法庭裁判法律爭議之敘述,何者錯誤?
(A)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刑事大法庭之裁定,對於提案庭提交之案件有拘束
(B)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刑事大法庭法官於評議時所持法律上之意見與多數意見不同,經記明於評議簿,並於裁定宣示前補具不同意見書者,應與裁定一併公布
(C)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刑事大法庭裁判法律爭議,應行言詞辯論
(D)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刑事大法庭認有必要時,依職權就專業法律問題選任專家學者陳述其法律上意見,應於言詞辯論時到場陳述,不得以書面為之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法院組織法第51條之10(大法庭裁定之拘...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法院組織法 第51–8條 1.民事大法...
未解鎖
,以書面或於言詞辯論時到場陳述其法律上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