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2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_專業職(二)內勤_櫃台業務、郵務處理: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28134
年份:104年
科目:(舊)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
45.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郵局須於營業廳揭示郵政儲金利率,如未揭示,其罰則為何?
(A)無相關罰則
(B)處新臺幣 3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鍰
(C)處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 250 萬元以下罰鍰
(D)處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鍰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儲匯法§第二十六條中華郵政公司有下列情事...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補充易混淆法條整理及快速聯想記憶口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