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依 UCP600 規定,有關辦理信用狀轉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保險投保之百分比得酌予增加
(B)信用狀禁止部分裝運時,仍得辦理部分轉讓給一個以上之第二受益人
(C)若部分動支或裝運係屬允許,第一受益人可以同時將信用狀之部分轉讓給一個以上的第二受益人
(D)除非信用狀另有敘明外,受讓信用狀不得經第二受益人之請求,轉讓予隨後之任何受益人,第一受益人不認係隨後之 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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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4), B(1884), C(347), D(578), E(0) #190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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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5070
若轉讓給一個以上的第二受益人,會造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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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8248
(B)信用狀禁止部分裝運時,仍得辦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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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1301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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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狀不得分批裝運時,不得分批轉讓予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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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416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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