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依我國期貨交易法之規定,主管機關為維護公眾利益及市場秩序,所採取之措施不包括下列何者?
(A)命令期貨公會提出財務或業務報告資料
(B)檢查期貨顧問事業之營業、財產、帳簿
(C)要求有違法之虞之期貨交易相關人員到達辦公處所說明
(D)對於委託地下期貨業者進行交易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一百八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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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 B(11), C(50), D(617), E(0) #1784536

詳解 (共 1 筆)

#2962483

主管機關為保障公益或維護市場秩序,得隨時命令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n機構、期貨業、同業公會或與其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關係人,提出財務或n業務報告資料,

或檢查其營業、財產、帳簿、書類或其他有關物件;

如發n現有違反法令之重大嫌疑者,並得封存或調取其有關證件。n

前項關係人之範圍,由主管機關定之。前項關係人之範圍,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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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779191
未解鎖
第 99 條 主管機關為維護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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