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有關可轉讓信用狀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開狀銀行得為轉讓銀行

(B) 如信用狀業經轉讓予一個以上之第二受益人,其中任何一個第二受益人拒絕接受修改書之內容時,則視同其他第二受益人對該修改書均拒絕接受

(C) 縱轉讓銀行同意轉讓信用狀,在受益人未支付有關轉讓之費用前,轉讓銀行應無義務辦理該項轉讓

(D) 信用狀轉讓時,第一受益人之名稱得取代申請人之名稱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46), B(2691), C(421), D(451), E(0) #2542790

詳解 (共 1 筆)

#4500860

(B)如信用狀業經轉讓予一個以上之第二受益人,其中任何一個第二受益人拒絕接受修改書之內容時,則視同其他第二受益人對該修改書均拒絕接受 並不妨礙其他第二受益人對其修改書之接受拒絕

89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480296
未解鎖
(B) 如信用狀業經轉讓予一個以上之第二...
(共 8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