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有關幼兒園室外活動空間設置的描述,哪一項有誤?
(A)二樓或三樓之露臺(直上方無頂蓋之平臺)可作為室外活動空間
(B)二樓或三樓之露臺作為室外活動空間時需加強安全措施,上面所設置的欄杆, 高度不得低於一百公分,欄杆間距不得超過八公分
(C)幼兒每人室外活動空間面積,不得小於三平方公尺
(D)室外活動空間面積之計算,不包括一樓樓地板面積、騎樓面積、法定停車面積、 道路退縮地及依法應留設之公共開放空間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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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3), B(160), C(27), D(17), E(0) #3247741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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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使用二樓或三樓之露臺作為室外活動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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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敘述各項目相關法條如下 幼兒園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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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不得低於110公分。欄杆間距不得超過10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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