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跨文化在劇場裡由來已久,根據帕維斯(Patrice Pavis)將跨文化表演作品細分六 種常見的類型,下列何者為非?
(A)文化拼貼
(B)第四世界劇場
(C)音樂劇場
(D)後殖民劇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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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 B(57), C(508), D(64), E(0) #1319560

詳解 (共 1 筆)

#1387814
 1.「跨文化戲劇」(Intercultural Theatre):從嚴格意義上說,它是透過對來自不同文化區域的表演傳統有意的加以混合創作的一種「新形式」,以致原先的形式不能再被辨認。互聯文化戲劇關心所利用的形式的文化特徵,藉此尋找一種文化的強化,並企圖在其中製造一種文化的「烏托邦」國度。   2.「多元文化戲劇」(Multicultural Theatre):在澳洲及加拿大由許多民族共同組成的國家,表演者可能會同時使用各種民族文化材料和語言為雙或多文化背景的觀眾群表演。這種「交流」多發生在政府認可其國土中不同文化的存在和鼓勵他們合作的國家。   3.「文化拼貼」(Cultural Collage):此類藝術家並不關心所採用的不同文化素材的來源,並任意地引用、改縮、減弱、增強、結合,和混合各種要素,但不關心其意義和價值。這種引用和結合並無「人文主義」在其中,只是選擇其形式和技巧,而不顧這些形式和技巧在其母國文化中的文化功能,因此只能說是一種「文化拼貼」。    4.「綜合戲劇」(Syncratic Theatre):對來自不同文化的材料,加以有創意地重新詮釋所導致的新形式的戲劇。    5.「後殖民戲劇」(Post-colonial Theatre):在後殖民國家,由當地人重新使用其母文化的元素來創作劇場,因此促成了一種語言、編劇法,及表演過程的混合。   6.「第四世界戲劇」(The "Theatre of the Fourth World"):由來自前殖民文化(pre-colonization cultures)的作者或導演所創造的劇場。在殖民時期,這些文化常成為「少數民族」文化,如由紐西蘭的毛利人、美加的印地安土著,及日據時期台籍劇作家所創作的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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