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48 期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試題: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法規(一般金融類、消費金融類)#134063
年份:114年
科目: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一般金融)
47.銀行法第 33 條第 2 項所稱授信總餘額,係指銀行對其持有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五以上之企業,或本行負責人、職員、或主要股東,或對與本行負責人或辦理授信之職員有利害關係者為擔保授信,其總餘額不得超過各該銀行淨值之多少倍? (A)一倍 (B)一點五倍 (C)二倍 (D)二點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