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依據「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之規定,受益人會議之決議,除期貨信託契約另有約定外,應經
持有代表已發行受益憑證受益權單位總數幾分之幾以上之受益人出席,並經出席受益人之表決權
總數幾分之幾以上同意行之?
(A)經持有代表已發行受益憑證受益權單位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之受益人出席,並經出席受益人之表
決權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之
(B)經持有代表已發行受益憑證受益權單位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之受益人出席,並經出席受益人之表
決權總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C)經持有代表已發行受益憑證受益權單位總數三分之二以上之受益人出席,並經出席受益人之表
決權總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D)經持有代表已發行受益憑證受益權單位總數三分之二以上之受益人出席,並經出席受益人之表
決權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