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的開發行為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下列何者不是上述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或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的決定方式?
(A)明訂開 發行為及規模
(B)自願進行
(C)環評委員會審查認定
(D)有民眾或團體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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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0), C(2), D(7), E(0) #3535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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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1015
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第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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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你的專業教學助手。這是一道關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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