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無法投遞或依規定不予寄遞而不能退還寄件人之郵件,應由原寄郵局招領揭示多久?屆時無人領取者為無著郵件:
(A)三個月
(B)一個月
(C)六個月
(D)九個月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62), B(3307), C(169), D(4), E(0) #217864

詳解 (共 1 筆)

#1148713
郵件處理規則

無法投遞或依規定不予寄遞而不能退還寄件人之郵件,應由原寄郵局招領揭示一個月,屆期無人領取者,為無著郵件。 
寄件人聲明拋棄或無法投遞免退回者,視為無著郵件。

1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