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甲工程分三階段完工使用(屬分段完工使用或移交),第一階段工程約定於 109年5月1日完工,第二階段工程約定於109年8月1日完工,且最後完工期 限為109年11月1日;如廠商第一階段工程於109年4月30日完工,第二階段工 程於109年8月12日完工,且於109年10月30日完成甲工程,則依採購契約要 項,免計算逾期違約金。
(A)O
(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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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0452
本案題幹為【分段完工使用或移交】: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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