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依「消防法」規定,下列何者有誤?
(A)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
(B)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核備,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
(C)地面樓層達11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建築物,其管理權有分屬時,各管理權人應協議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並報請消防機關核備
(D)防火管理人遴用後應報請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備查;異動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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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 B(350), C(65), D(42), E(0) #3325334

詳解 (共 2 筆)

#626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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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ae9b253ad4.jpg懶人包:

一般防火管理
(有一定規模之建物屬於單一管理權人)
管理權人 遴用 防火管理人,
                 責令 防火管理人 訂定 消防防護計畫。

共同防火管理
(符合以下建物屬於多位管理權人)
1.非集合住宅且地面樓達11F以上建物
2.地下建物
3.其他中央公告之建物
各管理權人 應協議遴用 共同防火管理人,
     責令 共同防火管理人 訂定 共同消防防護計畫。

備查規定
1.計畫制定後
2.防火管理人or共同防火管理人 遴用後次日-15內
管理權人 或 各共同管理權人  報請 建築物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

A.D.正確
B.防火管理人制定消防防護計畫
C.防火管理人制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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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0763
官方BC都給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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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地面樓層達11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建築物,其管理權有分屬時,各管理權人應協議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並報請消防機關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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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第13條: 下列建築物之管理權有分屬情形者,各管理權人應協議「遴用共同防火管理人」,責其訂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後,由各管理權人共同報請建築物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並依該計畫執行建築物共有部分防火管理及整體避難訓練等有關共同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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