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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 - 94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別:中華民國憲法#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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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4年 - 94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別:中華民國憲法#3132 |
科目:
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4年 - 94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別:中華民國憲法#3132
年份:
94年
科目:
公職◆憲法
48.關於人民提起國家賠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國家賠償的主體為國家以及地方自治團體
(B)人民提起國家賠償前應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
(C)賠償義務機關基於人民書面請求應進行協議
(D)國家賠償的訴訟管轄,自行政訴訟法修訂後,改由高等行政法院受理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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