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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政府採購法、民法及商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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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 10601 桃園捷運_法務助理專員:政府採購法、民法及商事法(試卷B)#67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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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6年 - 10601 桃園捷運_法務助理專員:政府採購法、民法及商事法(試卷B)#67407 |
科目:
捷運◆政府採購法、民法及商事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6年 - 10601 桃園捷運_法務助理專員:政府採購法、民法及商事法(試卷B)#67407
年份:
106年
科目:
捷運◆政府採購法、民法及商事法
48. 4 民法有關收養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在收養存續期間,養子女與本生父母間之 權利與義務暫時停止
(B)收養應經法院為收養認可之裁定後,始生收養效力
(C)收養子女, 而該養子女已有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時,其收養效力須經該成年子女同意,收養效力方及成年 直系血親卑親屬
(D)法院認可收養成立後,其收養契約效力發生始點自法院認可時起發生效 力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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