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公職◆公務員法
>
106年 - 106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廉政: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 申報)大意#66871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6年 - 106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廉政: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 申報)大意#66871 |
科目:
公職◆公務員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6年 - 106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廉政: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 申報)大意#66871
年份:
106年
科目:
公職◆公務員法
49 關於公務員兼職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之董事
(B)公務員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C)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應經服務機關許可
(D)公務員於其離職後 5 年,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 3 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a178885886
B1 · 2017/12/27
推薦的詳解#2547380
未解鎖
服務法 第14-1 條離職後任職之限制《...
(共 8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