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依《公司法》規定,下列何者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仍非為公司負責人?

(A)依公司法第173條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自行召集股東會之少數股東

(B)法院依公司法第208條之1選任之臨時管理人

(C)股份有限公司之經理人但未兼任該公司董事者

(D)法院依公司法第245條選派之檢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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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0), C(0), D(1), E(0) #3892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