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規定,可作為金融資產證券化之標的者,下列何者非屬之?
(A)金融機構之商標權
(B)汽車貸款債權
(C)信用卡債權
(D)應收帳款債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874), B(187), C(384), D(331), E(0) #2086471

詳解 (共 2 筆)

#4282907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 4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二、資產:指由創始機構收益及處分之下列資產:
 (一) 汽車貸款債權或其他動產擔保貸款債權及其擔保物權。
 (二) 房屋貸款債權或其他不動產擔保貸款債權及其擔保物權。
 (三) 租賃債權、信用卡債權、應收帳款債權或其他金錢債權。
 (四) 創始機構以前三目所定資產與信託業成立信託契約所生之受益權。
 (五)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債權。
19
0
#5758619
商標權可以做為信託財產,但商標權不是債權,故不可作為金融資產證券化之標的。
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