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奧蘇貝爾(Ausubel)提出的意義接受學習理論中,認為學習或教學最重要的因素是下列何者?
(A)先備知識
(B)性別
(C)動機
(D)智力水準
統計: A(906), B(9), C(243), D(17), E(0) #2237242
詳解 (共 1 筆)
意義學習論
一.代表人物 : 美國 奧蘇貝爾Ausubel
二.理論概要 :
1.有意義學習 : 只要產生於在學生的先備知識基礎上,教他學習新的知識;亦即只有配合學生能力與經驗教學,學生們才會產生有意義的學習。
2.Ausbel將人的概念視為一個層次性的結構 :
(1)要領概念 : 代表個人對事物的整體認識可持久不忘,即是人的先備知識。
(2)附屬概念 : 代表個人對事物特徵的細部記憶。
3.前導組織 : 要領概念具有同化新概念的功用,在學習新知識之前,如先將新知識中的主要概念提出來,使之與學生既有的要領概念相結合,自將有助學習。
4.教學模式 : "講解式教學","陳述式教學\"
(1)提供前導組織。
(2)呈現學習材料。
5.講解教材應遵守下列三原則;
(1)漸進分化
(2)統整調合
(3)產生意義學習
奧蘇貝爾等學者(Ausubel, Novak, & Hanesian, 1978)將有意義的學習分成下列四種:
(1)表意的學習(representational learning)是學習者將個別抽象符號與外界事物連結、再用符號表達己意的學習;
(2)概念學習(concept learning)是學習者以特定的名稱學習特定的事務或現象的學習,其中又包含概念的形成和概念的類化學習;
EX將具有共同特徵的同類事物或現象以特有的名詞稱之」的學習
(3)敘述性學習(propositional learning)指學習者將敘述性學習內容和自己原有的認知結構產生關聯的學習;
(4)發現學習(discovery learning)是學習者透過自身對訊息的重整和原有的認知架構配合而產生新的認知架構,再經過認知重組,發現或歸納出知識結構的新的關係。
這四種學習會在個體的學習中發生,且互相影響,其必要是對個體的認知或成長發展具有意義的,才能內化為學習的一部份,個體再根據此部份的學習去學習更多的事物。
奧蘇貝爾對發現學習的解釋有些與眾不同。他認為,發現學習是指學習內容不是以定論的方式呈現給學生的,而是要求學生在把最終結果併入認知結構之前,先要從事某些心理活動,如對學習內容進行重新排列、重新組織或轉換,因此,發現學習可以在前面提及的三種學習類型中發生。 這與布魯納發現學習的涵義是不同的,布魯納的發現學習是要學生通過參與探究活動發現基本的原理或規則,使學生像科學家那樣思考問題。除此之外,奧蘇貝爾認為,發現學習還涉及其他三種學習類型:運用;問題解決;創造。這三種學習是有層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