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下列何者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
(A)科長甲遇到廠商請託關說,於 3 日內簽報首長並知會政風機構
(B)課員乙接受課內同事致贈市價 2 千元之結婚賀禮
(C)主任秘書丙基於公務禮儀,參加其監督之承包廠商開工典禮
(D)專員丁之配偶退回業務往來廠商餽贈的高價紅酒,並未簽報長官
統計: A(53), B(167), C(168), D(2272), E(0) #3359125
詳解 (共 6 筆)
下列何者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
(A) 科長甲遇到廠商請託關說,於 3 日內簽報首長並知會政風機構
(B) 課員乙接受課內同事致贈市價 2 千元之結婚賀禮
(C) 主任秘書丙基於公務禮儀,參加其監督之承包廠商開工典禮
(D) 專員丁之配偶退回業務往來廠商餽贈的高價紅酒,並未簽報長官
113 地方政府公務、離島地區公務特種考試_三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原住民族行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行政學#124541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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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十一、公務員遇有請託關說時,應於三日內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機構。
(B)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二、本規範用詞,定義如下:
(三)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指一般人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三千元
者。但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C)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七、公務員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但有下列情形之
一者,不在此限:
(一)因公務禮儀確有必要參加。
(二)因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且邀請一般人參加。
(三)屬長官對屬員之獎勵、慰勞。
(四)因訂婚、結婚、生育、喬遷、就職、陞遷異動、退休、辭職、離職
等所舉辦之活動,而未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
公務員受邀之飲宴應酬,雖與其無職務上利害關係,而與其身分、職
務顯不相宜者,仍應避免。
(D)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五、公務員遇有受贈財物情事,應依下列程序處理:
(一)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除前點但書規定之情形外,應
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其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無法退還時,應於
受贈之日起三日內,交政風機構處理。
(二)除親屬或經常交往朋友外,與其無職務上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
市價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時,應於受贈之日起三日內,簽報其長
官,必要時並知會政風機構。
各機關(構)之政風機構應視受贈財物之性質及價值,提出付費收受
、歸公、轉贈慈善機構或其他適當建議,簽報機關首長核定後執行。
六、下列情形推定為公務員之受贈財物:
(一)以公務員配偶、直系血親、同財共居家屬之名義收受者。(D)
(二)藉由第三人收受後轉交公務員本人或前款之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