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下列有關鄉(鎮、市)長的規定,何者正確?
(A)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
(B)人口在30萬人以上之縣轄市,得置副市長2人
(C)各一級單位主管均由鄉(鎮、市)長依法任免之
(D)山地鄉鄉長以山地原住民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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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1), B(61), C(65), D(1596), E(0) #247309
統計: A(141), B(61), C(65), D(1596), E(0) #247309
詳解 (共 8 筆)
#389435
第五十七條(鄉(鎮、市)公所之首長及一級主管)
| 鄉(鎮、市)公所置鄉(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鄉(鎮、市),綜理鄉(鎮、市)政,由鄉(鎮、市)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其中人口在三十萬人以上之縣轄市,得置副市長一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或以簡任第十職等任用,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之副市長,於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 |
| 山地鄉鄉長以山地原住民為限。 |
| 鄉(鎮、市)公所除主計、人事、政風之主管,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一級單位主管均由鄉(鎮、市)長依法任免之。 |
| 依第一項選出之鄉(鎮、市)長,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宣誓就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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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5149
樓上妳答對囉!就是錯在「各」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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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6899
(A)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
(B)人口在30萬人以上之縣轄市,得置副市長 2 人
(C) 各 一級單位主管均由鄉(鎮、市)長依法任免之
(D)山地鄉鄉長以山地原住民為限
地方制度法第57條
鄉(鎮、市)公所置鄉(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鄉(鎮、市),綜理鄉(鎮、市)政,由鄉(鎮、市)民依法選舉之,每屆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屆;其中人口在三十萬人以上之縣轄市,得置副市長一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或以簡任第十職等任用,以機要人員任用之副市長,於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
山地鄉鄉長以山地原住民為限。
鄉(鎮、市)公所除主計、人事、政風之主管,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一級單位主管均由鄉(鎮、市)長依法任免之。
依第一項選出之鄉(鎮、市)長,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宣誓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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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639
樓上~ 沒錯就是那 "一次" ----- 連選得連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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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601
請問一下,A選項是錯在沒有寫連選得連任一次嗎?就少了那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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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812
鄉(鎮、市)公所置鄉(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鄉(鎮、市),綜理鄉(鎮、市)政,由鄉(鎮、市)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其中人口
在三十萬人以上之縣轄市,得置副市長一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或以簡任第十職等任用,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之副市長,於市長卸任、辭
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
鄉(鎮、市)公所除主計、人事、政風之主管,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一級單位主管均由鄉(鎮、市)長依法任免之。
鄉(鎮、市)公所除主計、人事、政風之主管,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一級單位主管均由鄉(鎮、市)長依法任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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