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政府一級單位之定名為何?
(A)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定名為局
(B)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定名為科
(C)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定名為處
(D)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如何定名,係由縣市政府自行決定,並不受局、科、處等名稱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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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7), B(106), C(972), D(33), E(0) #189458
統計: A(247), B(106), C(972), D(33), E(0) #189458
詳解 (共 5 筆)
#4734234
單身處男、心機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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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574
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定名為處,所屬一級機關定名為局,二級單位及所屬一級機關之一級單位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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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8489
樓上口訣太厲害了,救了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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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7453
第 62 條
前項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定名為處,所屬一級機關定名為局,二級單位及所屬一級機關之一級單位除主計、人事及政風機構外,定名為科。但因業務需要所設之派出單位與警察及消防機關之一級單位,得另定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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