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依據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之規定,雇主
對於模板支撐之構築,下列何者為非?
(A) 應繪製施工圖說、訂定混凝土澆置計
畫,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
(B) 高度在五公尺以上,且面積達一百平方
公尺以上之模板支撐,其構築應依相關
法規所定具有建築、結構等專長之人員
或委由專業機構,事先依模板形狀、預
期之荷重及混凝土澆置方法等妥為安全
設計。
(C) 高度未滿五公尺之模板支撐,無須構築
設計。
(D) 模板支撐設計,均應由專人簽章確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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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4), B(195), C(1894), D(213), E(0) #2435647
統計: A(104), B(195), C(1894), D(213), E(0) #2435647
詳解 (共 5 筆)
#4485642
高度未滿五公尺之模板支撐,仍須構築設計,只是不須專人簽章確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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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1272
2.6 模板支撐安全衛生管理
雇主對於模板支撐之構築,應繪製施工圖說、訂定混凝土澆置計畫,建
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設計、施工圖說、查驗等相關資料應簽章確
認紀錄,於模板支撐未拆除前,應妥存備查。模板支撐之設計、施工圖說等
資料,由委外設計者提供時,雇主應責成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依實際需要檢
核,並簽章確認;有變更設計時,其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應重新製作。
1.雇主對於模板支撐,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 為防止模板倒塌危害勞工,高度在五公尺以上,且面積達一百平方公
尺以上之模板支撐,其構築應依相關法規所定具有建築、結構等專長22
之人員或委由專業機構,事先依模板形狀、預期之荷重及混凝土澆置
方法等妥為安全設計;前述以外之模板支撐,由專人辦理構築設計,
均應簽章確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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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9713
C 未滿五公尺
法規:五公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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