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甲、乙、丙公同共有之A地被丁無權占用,甲、乙、丙欲對丁請求占用A地之不當得利,然而對於是否 以訴訟方式請求,未達成共識。依據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甲、乙為原告,對丁提起訴訟,應得丙之同意
(B)甲、乙得不顧丙之意願,共同為原告,對丁提起訴訟
(C)甲、乙、丙必須共同起訴,方具有當事人適格
(D)若甲、乙為原告,對丁提起訴訟,法院得依職權裁定命丙於一定期間內追加為原告。逾期未追加者, 視為已一同起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49), B(129), C(224), D(455), E(0) #3150653

詳解 (共 10 筆)

#5977561

不動產之公同共有→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同勝同敗,一同起訴或被訴)
不動產之分別共有→類似必要共同訴訟(同勝同敗,無須一同起訴或被訴)

60
2
#5927889
D錯在是甲乙要提出聲請,非法院職權。#5...
(共 11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5
0
#6044202
23
0
#5932987
(A)(B) 民法 第828條第3項 公...
(共 30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1
0
#6136304

債的發生原因之一:不當得利

最高法院 104 年度第 3 次民事庭會議

公同共有債權人起訴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係公同共有債權之權利行使,非屬回復公同共有債權之請求,尚無民法第八百二十一條規定之準用;而應依同法第八百三十一條準用第八百二十八條第三項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須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或由公同共有人全體為原告,其當事人之適格始無欠缺。
15
0
#5936274
公同共有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 — 最高法...
(共 17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6047446
公同共有人以公同共有物或權利為標的而起訴...
(共 35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6171031
不是民訴嗎~怎麼又扯到民法
每次做到這種考卷 都讓人心情很差
10
1
#6111644
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實務與學說有不同見解。實務多認為,應屬「其他權利之行使」,而應由全體共有人同意後,始得為之。然學說上則認為,公同共有債權係屬法律上不可分債權,亦得由各別債權人單獨行使,僅應命債務人對全體債權人給付而已。故應準用分別共有規定,使公同共有人得單獨主張,但應為全體公同共有人之利益始得為之。
ㅤㅤ
ㅤㅤ
2
0
#6424888

請問A跟C選項的差異在哪 謝謝指教

0
0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6185383
未解鎖
民法 第828條 1.公同共有人之權利...
(共 23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私人筆記#7763966
未解鎖
民事訴訟法§56:必要共同訴訟人間之關係...
(共 52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