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關於即時強制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須具有法定之職權
(B)須行使強制方法之告戒
(C)須有應即為處置之緊急事態
(D)須符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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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0), B(4006), C(149), D(66), E(0) #2353375
統計: A(230), B(4006), C(149), D(66), E(0) #2353375
詳解 (共 5 筆)
#4344322
(A)須具有法定之職權
正確
(B)須行使強制方法之告戒
不正確,「即時」處置之緊急事態,不用先告誡
(C)須有應即為處置之緊急事態
正確
(D)須符合比例原則
正確,做任何行政行為,皆應符合 憲法第 23 條 比例原則
pdf檔,第 6 頁
問16:實施即時強制之要件為何?
答:實施即時強制之要件,分述如下:
(一)須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
(二)須有即時處置之必要。
C
(三)須於法定職權範圍內為之。
A
◎參考法條:行政執行法第36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23&flno=36
行政執行法 第36條
I. 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 C
II. 即時強制方法如下:
一、對於人之管束。
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
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
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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