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 外交特種考試_四等_外交行政人員類科行政組: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116521
年份:112年
科目: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
5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職業自由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醫師法將醫師區分為醫師、中醫師及牙醫師,禁止不具有醫師資格之中醫師以「限醫師指示使用」 之西藥處方為人治病等規定,大法官認為尚屬合憲
(B)「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禁止不合格之民航技師繼續執業之規定,大法官認為係屬對其選擇職業 自由之客觀條件限制,且已違反比例原則而違憲
(C)藥事法限制醫師藥品調劑權之規定,大法官認為並未牴觸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及比例原則等規定意 旨,尚屬合憲
(D)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問計程車駕駛人之犯行是否足以顯示對乘客安全具有實質風險,均吊扣其 執業登記證、廢止其執業登記之規定,大法官認為對駕駛人工作權之限制已違反比例原則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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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釋字第510號 解釋爭點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