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內政部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於入出國(境)查驗時,若有事實足認當事人有違法情事者,得暫時將其留置於勤務處所。有關該留置處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實施暫時留置時間,對國民不得逾二小時
(B)實施暫時留置時間,對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逾四小時
(C)對當事人實施之暫時留置,即使目的達成或已無必要,仍得繼續留置四小時,以便進行最終確認
(D)實施暫時留置時間,對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逾二小時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44), B(7), C(1), D(2), E(0) #3255041

詳解 (共 1 筆)

#6157248
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64條   第 64...
(共 34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