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在特定地區,因業務需要,得設置何種層級之專業法院?
(A)簡易法院
(B)地方法院
(C)高等法院
(D)最高法院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2), B(404), C(49), D(14), E(0) #2796241
統計: A(82), B(404), C(49), D(14), E(0) #2796241
詳解 (共 4 筆)
#5325609
(A)簡易法院(X)
(B)地方法院(O)
(C)高等法院(X)
(D)最高法院(X)
(B)地方法院(O)
(C)高等法院(X)
(D)最高法院(X)
法院組織法 第 8 條 (地方法院之設置)
直轄市或縣(市)各設地方法院。但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增設地方法院分院;或合設地方法院;或將其轄區之一部劃歸其他地方法院或其分院,不受行政區劃限制。
在特定地區,因業務需要,得設專業地方法院;其組織及管轄等事項,以法律定之。
直轄市或縣(市)各設地方法院。但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增設地方法院分院;或合設地方法院;或將其轄區之一部劃歸其他地方法院或其分院,不受行政區劃限制。
在特定地區,因業務需要,得設專業地方法院;其組織及管轄等事項,以法律定之。
9
0
#5490149
第 8 條
直轄市或縣(市)各設地方法院。但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增設地方法院分院;或合設地方法院;或將其轄區之一部劃歸其他地方法院或其分院,不受行政區劃限制。
在特定地區,因業務需要,得設專業地方法院;其組織及管轄等事項,以法律定之。
7
0
#5417890
法院組織法第8條
1.直轄市或縣(市)各設地方法院。但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增設地方法院分院;或合設地方法院;或將其轄區之一部劃歸其他地方法院或院,不受行政區劃限制。2.在特定地區,因業務需要,得設專業地方法院;其組織及管轄等事項,以法律定之。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