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依金融機構合併法規定,同一業別金融機構合併時,因合併而不符其他法令有關關係人授信或同一人、同 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授信規定者,未申請延長之調整期限最長為多久?
(A)四年
(B)五年
(C)六年
(D)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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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35), C(0), D(1), E(0) #3843073

詳解 (共 1 筆)

#7320834

依金融機構合併法規定,同一業別金融機構合併時,因合併而不符其他法令有關<關係人授信或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授信>規定者,"未申請延長"之調整期限最長為五年,可延長一次再加兩年共7年。

題目為未自動申請延長故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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