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依金融機構合併法規定,金融機構經主管機關許可合併後,因合併而有逾越法令規定範圍者,主管機關
應命其限期調整。同一業別金融機構合併時,非屬逾越銀行法令有關關係人授信或同一人、同一關係人
或同一關係企業授信規定之情形,在未延長調整期限之情況下,調整期限最長為幾年?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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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0), B(1257), C(202), D(63), E(0) #1447042
統計: A(70), B(1257), C(202), D(63), E(0) #1447042
詳解 (共 4 筆)
#4570745
金融機構經主管機關許可合併後,因合併而有不符法令規定者,主管機關
應命其限期調整。
前項同一業別金融機構合併時,調整期限最長為二年。但金融機構因合併
而不符其他法令有關關係人授信或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授
信規定者,調整期限最長為五年。必要時,均得申請延長一次,並以二年
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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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2280
二調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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